山西杨文水制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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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山西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4021383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 市场保护 年终返利 无需保证金 有退货机制 有培训 有广告支持
销售渠道:医院和药店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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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产品介绍:
小儿咳喘灵颗粒说明书
甲 类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小儿咳喘灵颗粒
汉语拼音:Xiao′er Kechuanling Keli
【成份】麻黄、金银花、苦杏仁、板蓝根、石膏、甘草、瓜蒌。辅料为蔗糖、糊精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、辛。
【功能主治】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【规格】每袋装2克
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。2岁以内一次1克,3至4岁一次1.5克,5至7岁一次2克,一日3~4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
【禁忌】尚不明确
【注意事项】
1.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
6.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应去医院就诊。
7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封
【包装】药用复合膜包装,每盒装9袋。
【有效期】36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《卫生部药品标准》第四册WS3-B-0688-91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14021383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06年12月27日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山西杨文水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山西省稷山县翟店镇南梁村
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。